一、接受货主询价
1、海运询价:
货主根据自己将要出口的货物的目的港、时间、数量、尺寸等,向货运代理公司询价,货代公司根据货主要求提供海运价格及人民币费用等相关信息。
2、不能及时提供的,需请顾客留下电话、姓氏等联系要素,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。
3、客户对价格等费用满意后,向船公司下海运委托书。
二、接单(接受货主委托)
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后(一般为传真件)需明确的重点信息:
1、船期、件数 2、箱型、箱量 3、毛重 4、体积
各箱型最大体积为:(长*宽*高)可装体积,可装重量
1×20’GP=31CBM6*2.38*2.382517MT
1×40’GP=67CBM12*2.38*2.385525MT
1×40’HC=76CBM12*2.7*2.38
1×45’GP=86CBM
(注:GPgeneralpurpose普通箱;HChighcubic高箱;CBMcubicmetre立方米;MTmetricton公吨)
5、付费条款、货主联系方法
三、订舱
1、接受货主的委托后,根据委托的内容,货代公司缮制本公司的海运定舱委托书向船公司代理定舱; (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、相符性,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。)需提供订舱附件的(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,危险品说明书等),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。
2、船公司接受定舱后,会在一定时间内下放调箱(集装箱)单,调箱单上有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信息。
四、装箱(上海港称做箱)
接到船公司的调箱单,基本上可以确认船公司已经批给了舱位,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装箱,分为以下几种装箱形式:
1、产地(工厂)装箱:
联系车队,将调箱单、工厂地址、联系人等传给车队,并与工厂联系好装箱时间,车队提箱后到工厂装箱,装箱后,将货物运到港口后先于截关日(开船前1-2天)将货物集港(将集装箱送到码头指定的区域)。
2、送货:(货主将货物自行运送到代理指定的堆场)
代理将调箱单传给堆场,由堆场提箱,并等待货物送到堆场后进行装箱,然后集港。
3、取得两种装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(CLP)
五、报关
1、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。
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、商标品名
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$10万,其他地区超过$50万,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(复印件)
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
2、填妥船名航次,提单号,对应装箱单(packinglist),发票,所显示的毛重净重,件数,包装种类,金额,体积,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(单证一致)。
3、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“中文品名”,对照海关编码大全,查阅商品编码,审核两者是否相符,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,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。
4、备妥报关委托书,报关单,手册,发票,装箱单,核销单,配舱回单(十联单第五联以后),更改单(需要的话)和其他所需资料,于截关前一天通关。
5、跟踪场站收据,确保配载上船。
6、凡是退关改配的,若其中有下个航次,出运仍然需要,诸如许可证,配额,商检,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,退关、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,以便(报运部)顺利抽回资料,重新利用。否则只会顺延船期,造成麻烦。
六、提单确认和修改
由货主(通过货代)向船提供准确的提单内容,船公司根据货主提供的提单内容出提单。
1、问明顾客“提单”的发放形式:
①有的需要正本提单:船公司出正本提单;
②有的需要电放提单: 需顾客提供正本“电放保函”(留底),后出具公司“保函”到船公司电放。
以上两种为经常遇到的放单形式。
③预借(如可行) 需顾客提供正本“预借保函”(留底),后出具公司“保函”到船公司预借。
④倒签(如可行) 需顾客提供正本“倒签保函”(留底),后出具公司“保函”到船公司倒签。
*此种情况下,多半是签发HOUSEB/L.(小单)
⑤分单:应等船开以后3~4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。
⑥并单:应等船开以后3~4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。
7异地放单:须经船公司同意,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,电话,传真,公司名,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。
2、依据原始资料,传真于货主确认,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。
七、签单 (船公司签发正式的提单)
1、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。
2、是否需要手签。
八、航次费用结算 (确认本票货物出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)
1、海运费
①预付(FREIGHT PREPAID) ②到付(FREIGHT COLLECT)
2、陆运费
①订舱 ②报关(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) ③做箱(内装/门到门)
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:
港杂费、 商检、动植检、提货费、快递费、电放、更改费、海关验货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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